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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昨叫停房贷转(加)按揭 南京早已经叫停
昆山时尚消费网--房地产 07-12-20 13:24:16 浏览次数:

    继“第二套房”《初充通知》出台后,央行昨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又公布了央行副行长刘士余12月18日在“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的内部讲话。刘士余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坚决取消转按揭和加按揭贷款,称借款人由此获得新的贷款资金后,大多用于购买多套住房或进入股市,加剧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南京绝大多数银行都早已停止加按揭业务,少数银行转按揭业务仍在办理,但是业务量都不大,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转按揭前的贷款总额。对于是否应该对贷款成数未随转按揭而增加的转按揭业务叫停,业内仍存在一定争议。

  央行表态 转(加)按揭加剧房市股市泡沫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18日的讲话中表示,一些银行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转按揭贷款和加按揭贷款业务,是当前房地产金融领域存在的一大问题。他表示,转按揭和加按揭贷款业务的贷款成数一般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在经济上行、房价持续上涨的环境下,极易放大住房信贷规模,且信贷资金大多用于购买多套住房或进入股市,增加了银行潜在风险,加剧了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截至2007年8月末,16个城市主要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转(加)按揭贷款余额约41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5倍。

  他指出,9月底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就已要求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严禁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他要求商业银行坚决取消转按揭、加按揭贷款,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无真实交易的转按揭住房贷款,不得发放“假按揭”贷款。对于“假按揭”贷款,他透露道,有关部门去年对16个城市的房贷抽样调查发现,平均22.31%的借款人办理贷款时不曾与银行直接见面。此外,少数银行的分支行还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共同虚构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开发贷款转换为住房消费贷款,使得一些销售困难的楼盘得以顺利套现。

  南京“行”情 加按揭全部叫停转按揭仍有少许

  记者昨从南京15家商业银行房贷部门和客服热线了解到,除南京银行没有开办“转按、加按”业务外,其余的银行“加按揭”业务都已在今年9月底、10月初就全部停止,但是“转按揭”业务仍有部分银行在做,但业务量都很小,且转按的贷款额度不能增加。

  一国有银行客服热线的工作人员称,他们行转按揭业务还有,但不增加贷款额度,比如客户原来贷款买房的总额度是100万元,现在房屋升值到160万元,转按揭到他们银行,还是按贷款总额100万元放贷。

  央行叫停会不会影响到以前办理过此类业务的老客户呢?对此,多家银行人士均表示,银行在此以前已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的,肯定继续按合同执行,不会受到影响。

  业内争议 不增贷款额的转按揭是否该停

  省内一国有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昨表示,今年9月底央行银监会出台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银行今后不得发放随房价上涨追加贷款的住房贷款”,实际上就是针对银行“加按揭”业务。应该说,刘士余18日的讲话只是更加明确央行对房贷市场调控的严厉态度和决心,并非是新出台专门针对“加按”和“转按”业务的规定。但这位负责人也坦言,他个人认为加按揭肯定应该禁止,但不增加贷款额度的转按揭是否该叫停似乎存在商榷处,而且从他们行的情况看,办理房贷“转按揭”业务的客户一般都是资信比较好的,贷款风险很低。另一家省内股份制银行房贷部负责人也表示,转按揭业务不增加贷款成数的,不该禁止。陈春林沈春宁 -术语解释 “转按揭”:是指购房人把原来在甲行办理的、还没还清的房贷转到乙行办理按揭。

  “加按揭”:指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增值部分追加按揭贷款,比如某购房人原来房子值100万元,在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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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报业网讯作者:admin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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