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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贫困生知恩不感,远不如“局长女儿为贫困大学生”这一“节外生枝”的新闻带给人们的震撼。他们可能怎么都想不通,面对漏洞百出的申请表格,为何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再想想当下,其实“贫困生”是领导之女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君不见,经济适用房本来是周济低收入者的,却经常有些地方的某些官员和富人能大摇大摆的入住吗?
经济适用房诞生之时,人们对其充满了期望;但随着房号越来越难获得、房价越来越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人们仍然渴望着能买到经济适用房,而事实上,部分经济适用房并没有分配到困难群众的手中,因为经常有大款、官员混在群众中滥竽充数。
无可厚非,相对于商品房来说,经济适用住房建筑质量、社区环境都不错,而房价和物业费都很低,因此,符合标准的要争,不符合标准的也要抢,收入证明可以人为制造,或者套用亲朋名头,轻易而举地符合了标准……弄虚作假,吃着燕窝抢饽饽,真是怪事一桩。
要想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必须再进行一次系统的政策设计,解决包括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还是“资助”性、居民收入 线划分的原则和标准以及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如何落实等问题。如此,经济适用房才有可能真的“经济”。 |